各县(市、区)社科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属社科社团、科研机构、文博单位,社科普及基地,高校、党校科研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全市营造积极向上的社科文化活动氛围,进一步传承创新“晋江经验”,助力建设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和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现就2024年全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泉州市2024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市社科联主要领导担任评委会主任,评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二)评审办下设学术交流类和普及宣传类专家评审组。评审工作邀请我市社科研究、社科普及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二、项目要求
(一)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努力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活动。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选题的学术阐述和宣传普及:
1.习近平文化思想
2.“一带一路”与海洋文明
3.世遗文化
4.“晋江经验”
5.泉台融合发展
6.泉州民营经济
7.社会治理创新
8.乡村振兴
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0.福文化
11.泉州历史名人
(二)活动期限:2024年元月1日-2024年11月15日。
(三)项目类别分为学术交流和普及宣传两大类别。
学术交流类包括研讨会、论坛、学术年会、学术沙龙、座谈会、对话访谈等形式。
普及宣传类包括报告会、讲座、展览、研学、科普考察、科普演艺等形式。
(四)活动要求建立组织团队,做好方案计划。主办单位需在活动举办前15天向市社科联报备活动方案和活动资料,包括:(1)主、承办单位;(2)时间地点;(3)人数规模;(4)活动议程;(5)邀请人员姓名、身份说明;(6)发言或书面交流文稿;(7)主持词;(8)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活动应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文字、影像资料,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刊物等做好宣传报道。宣传报道的媒体应为市级及以上官方主流媒体,例如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福建社会科学网、泉州社会科学网,《泉州学林》等。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应有我市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同时,将泉州市社科联列为联合主办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中任一条件,整个团队要求具有5个以上成员。
(三)每个申报单位参与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
(四)一般课题调研过程中的座谈会不作为资助对象。
(五)鼓励单位、部门间加强协作,争取所在单位支持,对联合主办以及纳入申报单位工作计划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六)2024年8月底前举办的活动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七)请申报团队填写《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五份),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后报送评审办。
(八)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5日。
(九)未尽事宜可向市社科联咨询。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受理后,由评审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阅评价,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二)市社科联对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并积极提供相关社科资源支持,确保所立社科活动项目顺利开展。
(三)活动结束后15天内,项目组应向评审办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一式三份):1.结项审批书;2.与活动有关的文字、音像图片资料;3.反映其社会影响的资料如媒体宣传报道等。评审办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助资金。
五、后期资助
根据《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增设后期资助项目,即申报单位自行开展的社科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后可向市评审办申报,经评审研究后择优立项。申报后期资助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活动形式新颖,特色鲜明;
(二)活动成效明显,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三)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官方主流媒体报道或正厅级及 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567室;邮政编码:362000。
(二)联系人:陈丽卿;联系电话:22278872,Email:SKL22278872@163.com。
附件:1.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
2.泉州市社科活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