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研处机构设置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科学研究、科研基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对外科学服务、科技开发以及学术交流的中长期规划,调整学校科研方向,突出特色,鼓励多学科交叉,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二、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国内外科研发展信息,为学校领导制定科研规划、调整科研政策提供。 三、收集和发布国家、省、市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科研项目指南和科技发展、技术需求信息,协助学院做好教师立项论证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起草制定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五、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论证、合同签订、项目进度检查、结题、验收和鉴定工作。 六、负责监督学院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学校科研团队和科研基地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类科技、学术奖项的评审和申报工作。 九、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的制定、科研工作指标的下达。 十一、负责组织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有关科技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科技展厅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科研奖励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科研管理人员在科技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日常科研管理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科技管理研究与改革:协助主管处室制定并执行全院科学技术工作的管理制度。 2、科技计划管理: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负责全院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3、技术合同管理:归口管理以学院名义签订的技术合同。 4、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科研经费筹集、分配、结算等管理工作。 5、科技成果管理:组织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验收及做好科技成果的登记、公告、奖励、推广应用、立卷存档及保密等工作。 6、科技交流管理:负责全院性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组织参加国内相关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会同外事部门开展国际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7、科研机构及编制管理:负责全院科研机构的业务管理,会同人事部门进行科研编制的核定、申请、审查和报批。 8、 科技信息管理: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科技统计工作。 9、学会工作管理:负责与上级科协联络、交流,处理上级科协交办的工作。配合我院相关的各学会开展工作。 10、科研工作考核:负责全院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先、职称评审等工作。 11、学生科技活动管理:会同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管理学生科技活动。 科研处人员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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