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监〔2023〕53号)、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科监函〔2023〕24号)工作要求,学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东
副组长:王浩君、姜鼎煌
组员:各单位科研工作负责人、科研处全体人员
三、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我校各单位科研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四、自查清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加强项目原始实验数据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1),做好复核把关,填写《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教师自查无学术不端行为填写《论文自查报告》(示例详见附件3)并提交科研处。如发现存在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将相应的工作台账同时提交科研处。要将自查清理工作与警示教育、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讲等相结合,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汇总填写《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
各单位结合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取得的论文进行抽查,填写《论文学术规范抽查清单》(格式详见附件4),每个单位抽查论文数不少于3篇。
(三)实行分类处理
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将《论文学术不端自查清理工作台账》、《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汇总表》、《论文自查报告》和《论文学术规范抽查清单》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式一份于7月7日前上交到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信箱。
联系电话:15750988287 王老师
联系邮箱: 2817659942@qq.com
附件:1.论文学术不端自查清理工作台账
2.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汇总表
3.论文自查报告
4.论文学术规范抽查清单
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21日